青岛市12类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

各地动态 2008年11月17日 

      11月15日讯 涉及民生、社会管理、人事信息等12类政府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重大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发布会公开……为加快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日前,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也要参照本意见执行。


来源:半岛都市报

摘自: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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